2008/11/04

臺北縣板橋國民中學「老舊危險校舍整建計畫(93-97年度)硬體工程」公共藝術設置案_藝啟開心



單位名稱
臺北縣板橋國民中學
設置地點
臺北縣板橋市中正路437號
單位負責人
薛春光校長
聯絡電話
02-29668279
傳真電話
02-22723511
電子郵件地址
聯繫人員
李季明主任
聯絡電話
02-29666498分機221
傳真電話
02-29682363
電子郵件地址
badboy@mail.pcjh.tpc.edu.tw
基地概述
1.地號:臺北縣板橋區國光段19、20、24…等50筆地號
2.土地使用分區:學校用地
    3.竣工時間:預計97年12月18日
4.基地面積:51128.31平方公尺
    5.工程概要: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為29161.38平方公尺,第一期新建校舍為地上五層、地下一層之建築物,法定建蔽率為50%、法定容積率為150%。
6.管理者:臺北縣板橋國民中學
7.使用者: 學校師生、教職員及社區居民
8.建造字號:94板建字第223號
徵選方式
邀請比件
公共藝術設置
預算總金額
新台幣2,480,123元
總工程經費
新台幣235,680,000元
執行小組名單
李季明委員、賴小秋委員、呂清夫委員、劉瑞如委員、褚瑞基委員、蕭裕王委員、蔡侑珊委員
徵選小組名單
李季明委員、賴小秋委員、呂清夫委員、楊尊智委員、褚瑞基委員、張國章委員、崔宜慈委員


(一)設置主題:藝啟開心
學校是孩童成長過程中極為重要的成長環境及教育場所,國民中學更是學童由懵懂純真的階段,轉而開始學習面對升學壓力與同儕競爭的階段,如何使學子能夠在校園環境中健康的成長及培育健全的人格形成,便是學校肩負的重責大任。透過多元化的教學方式,使青少年能夠在面對校園生活轉變的同時,學習如何自我了解、調解負面情緒與壓力,進而培養解決問題及潛能發展的能力。

故本案期待以「藝啟開心」的意念構想,作為學校公共藝術創作的基礎理念,透過公共藝術的創作及民眾參與計畫,共同營造一個優質、快樂的校園,讓師生能直接深入體會藝術與生活之結合,並將藝術創作納入教育學習領域,讓中學生之教育環境更為活潑。

(二)規劃理念
  1.  翻開校史紀錄本校校園設立已達40餘年,學校見證了板橋地區的時代轉換與社會變遷發展,由早期的農業時代、工業時期,發展到近期的臺北縣副都會中心,故本次公共藝術設置期待能透過藝術的手法,將學校歷史的記憶及板橋地區發展轉化為藝術作品的一部份,呈現出以板橋國中為主的歷史特色及故事。
  2. 推廣多樣化之藝術教育管道,希望善用公共藝術創作的契機,透過藝術家進駐校園與師生多元化的互動,讓學生能直接深入體會藝術與生活之結合,落實將美學與藝術納入學校美術教材中,啟發學生美學培養及藝術創作之潛能。
  3. 為保存公共藝術創作過程的觀念養成及參與成效,藝術家需全程紀錄公共藝術創作及師生參與互動的過程,並製作成公共藝術教育光碟,培養學生成為校園藝術資產的傳播種子,作為藝術教育之承傳。
  4. 考量第一期新建校舍之一樓川堂空間未來將成為學校各類活動舉辦、社團表演等主要場地,亦為師生使用頻繁空間之ㄧ,因此希望藉由公共藝術的創作,營造一個具有舞台效果、視覺聚焦的場域氛圍,讓公共藝術融入校園環境及師生生活經驗。
  5.  針對國中生特質,創作具有藝術性、親和性、教育性的活動空間,藝術作品應可供欣賞、接觸、參與或遊戲,並考量環保節能、公共安全、易於管理維護、部分作品可替換性以延續不同學年之師生集體記憶等功能。
(三)設置地點
  1. 新校舍一樓川堂地坪及壁面空間為主要公共藝術設置地點
  2. 新校舍周邊環境為輔(如:鋼橋結構)
考量校園整建計畫分為一、二、三期,第一期校舍整建工程預計於今(97)年12月底完工,而其餘兩期工程將逐年分期進行,若將公共藝術設置於舊有校舍空間,恐於未來二、三期校舍整建工程期間,面臨被拆除或移設的窘境,除有浪費公帑的疑義外,也將涉及作品二次施工的問題,實屬不妥。故經執行小組討論後,本案公共藝術設置地點為第一期新建校舍之一樓川堂地坪及壁面空間,總面積約為450平方公尺。

新校舍未來教室使用性質以自然科學類別為主(含理化實驗室、地球科學及生物教室等)、藝文(含音樂及美術教室)及綜合教學(含童軍及家政教室)類別為輔,而一樓川堂空間將成為全校師生集會、遊憩、學校各類活動舉辦、社團表演等的主要空間,故希望將此空間塑造成一個融合教學與遊樂的場域,設置兼具學校歷史意涵、教育性及互動性的作品,讓公共藝術以學校最常發生的教育與遊戲的形式,融入師生的校園生活中,潛移默化,以此發揮公共藝術的影響力。

投標單位可依本案公共藝術設置目標、空間特性及規劃理念,透過整體意象主題的考量,於新建校舍川堂地坪與壁面進行作品創作與設置,作品類型不限,可透過環境結合、師生互動、數位科技、燈光計畫、事件發生…等面向思考,作品提案可為多件或一組件具有關聯性之系列形式呈現。另作品使用媒材亦不限制,但須確實考量使用、管理、維護安全及經濟性,與具耐候性、堅固性及地坪防滑性,並著重於安全性及不易脆裂、毀損及滑倒之媒材。

另為使學校未來之校園規劃及視覺識別系統能與公共藝術作品之色彩、元素或材質等相互結合,並產生統一調性,故得標藝術家須於結案時提出「校園規劃之衍生性概念報告書」一式10份,內容須包含(1)未來校園規劃、CIS製作等之色彩計畫與建議說明;(2)未來學校之識別系統(如:班級牌、佈告欄、指示牌、功課表等)設計規劃、3D圖說、尺寸說明、製作材質之說明與樣本;(3)公共藝術衍生性商品之設計、3D圖說或模型、尺寸說明、製作材質之說明與樣本(如:公仔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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